一朋友应试需短文一篇,我恰逢不空,遂请老公代笔:
走在大街上,见到那些形形色色的靓妹们,就想到从前在公共汽车上发生的一件事,尽管已时隔多年,但总是记忆犹新。
那是夏日的一天,因要到市区办事,想骑自己那辆除了铃铛不响其他地方都响的“专车”,又怕头顶的酷日把自己晒成非洲黑人,想打的,潇洒一回,但囊中实在羞涩,说不定还得搭上几顿的回锅肉。最后,只得忍痛花去一块白花花的大洋,挤上了一辆公共汽车。
好不容易找到一个座位,坐到滚烫的位置上,抹了一把汉,总也赶不走周围的热气。就让“心静自然凉”来凉快凉快自己吧。于是扭头望向窗外,欣赏着街边花枝招展的性感靓妹,总算暂时忘却了逼人的热浪。
车子慢腾腾的,好不容易又到了一站,看见从一把漂亮花伞下走来了一位着吊带装、超短裙,满身飘着香水味的时髦女郎,只见她一上车,便身手敏捷地穿过了人群,挤到了车的后部,还不时皱着眉头,用纤细的小手挥去扑鼻的汗臭。
这时,售票员拎着票箱,一路吆喝着“才上的,买票了;月票的,亮一亮”,一路来到了时髦女郎的面前,只见女郎从她同样前卫的坤包里掏出一张月票,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,纤纤细指正好压住了月票上的照片,但见她拿着月票,在售票员眼前一晃,便迅速放入包中。谁知,碰上个工作认真负责的售票员同胞,未看清照片是否是她本人,于是再次请女郎出示月票,并声明露出照片。只见那女郎顿时眉毛一挑,杏眼圆睁,声色俱厉地吼道:“法律都保护肖像权,你凭啥看我的照片”!
满车哗然!
我也目瞪口呆!
2002年8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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